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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9/07/29 04:09

〔記者何瑞玲/台北報導〕竟然有這種高中同學!劉姓高職女生見同窗好友失戀,與楊姓男友到女同學家中飲酒解悶,沒想到竟趁女同學酒醉,幫忙脫衣褲助男友性侵,留下道歉紙條後一星期,又與男友帶繩索、按摩棒再訪女同學,趁機綑綁後,與男友輪流用電動按摩棒捅插女同學下體,劉女未滿18歲已護送少年法庭審理,22歲男友被板橋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。

檢方調查,被害女同學與劉女是同班手帕交,女同學去年8月19日遭到同窗好友及其男友性侵後,因劉女有留下道歉紙條「請求忘記有這一件事」而予以原諒,才會在一星期後再邀兩人到住處聊天,沒想到竟遭對方以繩索綑綁,輪流用電動按摩棒捅插她下體。

 被害人直到向新男友吐露心事,認為對方應賠錢表示歉意,沒想到反遭對方控告涉強制罪逼簽本票,才提告遭對方性侵之事。

PS..現在的社會,到底出了什麼問題ㄚ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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